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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微信原始要求逐项对应

微信材料清单对应文件内容汇总

本页只做三件事:列出微信要求的材料、标出本地对应文件、摘录文件中实际写明的内容。

整理范围:微信截图中的四类材料。状态中的“未找到”,仅指当前本地文件夹中没有发现对应 PDF 或图片。
核验说明:PDF 中斜向重复出现的“宁安市人民法院+2026-09-23 10:37:xx”和“张忆+证件尾号”是法院系统访问水印;右上角六位数字是材料页码标记;“原告举证/被告举证”是举证标记。以上均不作为文书落款日期、案号、金额或正文事实。

点击页面中的蓝色材料按钮,可在本页直接弹出并查看完整 PDF 或图片原件。

微信提出的四类材料

按截图中的顺序整理,没有增加新的材料类别。

序号微信要求本地文件对应情况
①身份材料: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已找到
②判决书/执行裁定书、冻结回执调解书+微信通知
③证明未继承遗产:不动产无过户记录、被继承人银行流水、遗产清点材料、书面放弃继承声明多数未找到
④本人账户资金来源证明:工资流水等已找到

① 身份材料

微信要求: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已找到

张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已找到
  • 文件位置:张忆文件夹;图片内同时包含身份证正面和背面复印件。
  • 姓名:张忆,男,汉族,出生日期 1988 年 8 月 29 日。
  • 住址: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镇中马河村 109 号。
  • 签发机关:宁安市公安局;有效期限:2018 年 2 月 11 日至 2038 年 2 月 11 日。

被继承人死亡/销户证明

已找到
  • 姓名:张海鹰,男,出生日期 1963 年 2 月 16 日。
  • 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镇中马河村 109 号。
  • 证明写明:因“各种疾病死亡”,户口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依法注销。
  • 出具单位:宁安市公安局东京城派出所;证明落款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

被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资料

已找到
  • 2.pdf 为张海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显示出生日期 1963 年 2 月 16 日,住址为宁安市东京城镇中马河村。
  • 3.pdf 为户口簿首页,户主为张海鹰,住址为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镇中马河村。
  • 4.pdf 为张海鹰常住人口登记卡,显示男、汉族、出生日期 1963 年 2 月 16 日、婚姻状况离婚、职业农民。

亲属关系及继承关系:2017 年继承权公证书

已找到
  • 公证书编号:(2017)黑宁证内民字第 78 号;申请人张忆,被继承人张海鹰。
  • 公证书写明:张海鹰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因病死亡。
  • 关系信息写明:张海鹰与于亚琴于 1998 年 9 月 1 日离婚;张忆为张海鹰之子;张海鹰的母亲为李逢春。
  • 公证书写明:李逢春表示放弃继承,所列遗产由张忆一人继承。

② 判决书/执行裁定书、冻结回执

本地已有四页《民事调解书》和微信支付零钱限制通知截图;执行裁定书全文及冻结回执仍未找到。

已有微信限制通知

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4 页齐全
案号(2025)黑1084民初3557号
原告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被告张忆
  • 案由: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2025 年 9 月 2 日立案。
  • 调解协议第一项:由张忆在继承遗产范围内,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前支付张海鹰所欠住房公积金借款本息。
  •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本金 33,181.56 元、利息 3,555.68 元、罚息 2,888.63 元,合计 39,625.87 元;并写明继续计算 2025 年 10 月 22 日后的利息及罚息。
  • 调解协议第二项:逾期履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房屋:宁安市东京城镇福源新居小区 3 号楼 1 单元 121 号,建筑面积 75.88 平方米。
  •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395 元,由张忆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负担。
  • 落款日期:2025 年 10 月 23 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剩余本金核对

正文可确认
  • 62.pdf 的《还款明细(含对冲)》正文显示:借款人为张海鹰,贷款金额 84,000.00 元。
  • 该页形成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21 日,显示贷款余额 33,181.56 元;这一数字与民事调解书中的剩余本金一致。
  • 还款明细记载的发放日为 2008 年 8 月 29 日、到期日为 2028 年 8 月 29 日;房屋抵押资料记载的是抵押设定日 2008 年 7 月 10 日、约定期限至 2028 年 7 月 10 日,属于不同资料中的不同日期字段,不混写。

微信支付账户零钱限制通知

已找到截图
  • 通知内容: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执行文件要求,当前账户零钱已被限制使用。
  • 机关名称:宁安市人民法院。
  • 文书编号:(2026)黑1084执1000号。
  • 联系电话:0453-8858957。
  • 备注:微信支付根据有权机关的要求进行支付服务的限制与恢复。
  • 截图界面显示通知时间为“星期一 下午05:19”,但没有显示完整年月日,也没有显示限制金额和期限。
当事人补充说明(不是文件摘录):支付宝和银行卡的限制页面不允许截图,因此当前文件夹内没有相应截图。
当前仍未对应到文件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全文、正式冻结回执,以及微信限制的具体金额和期限,仍未在本地文件夹中找到。

③ 证明未继承遗产的材料

按微信中的四个分项逐一对应现有 PDF。

多数未找到

不动产:无过户记录、不动产中心查询结果

未找到对应材料

本地没有发现近期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也没有发现明确写明“无过户记录”的证明。现有 42.pdf 和 44.pdf 是早年的房屋权属、抵押资料,并非近期查询结果。

  • 42.pdf:房屋所有权人为张海鹰;房屋位于宁安市东京城镇福源小区三号楼,房号 121,建筑面积 75.88 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建成年份 2007 年。
  • 44.pdf:房屋他项权证;他项权利人为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安管理部,权利种类为抵押,权利价值 84,000 元,设定日期 2008 年 7 月 10 日,约定期限至 2028 年 7 月 10 日。

银行:被继承人名下账户流水

未找到

本地没有发现张海鹰名下银行账户流水,也没有发现专门说明“张海鹰的遗产未转入张忆账户”的银行证明。

遗产清点材料

未找到

本地没有发现单独的遗产清单、遗产清点记录或遗产处置记录。

书面放弃继承声明

已找到
  • 文件名称:《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声明人张忆;落款日期 2025 年 9 月 30 日。
  • 文件写明:自愿放弃对父亲张海鹰名下所有遗产的继承权,其中包括宁安市东京城镇福源新居小区 3 号楼 1 单元 121 号房产。
  • 文件同时写明:不参与任何遗产分割,亦不对被继承人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该 PDF 页面显示张忆签名、指印及“被告举证”章;页面上没有公证机关的公证文字。

现有公证书中写明的遗产内容

PDF 原文事实
  • 74.pdf、75.pdf 的 2017 年继承权公证书列明两项遗产:75.88 平方米房屋,以及张海鹰名下住房公积金 14,420.53 元。该金额已用正文中文大写“壹万肆仟肆佰贰拾元伍角叁分”和括号内数字交叉核对,不读取斜向水印。
  • 公证书结尾写明:张海鹰的母亲李逢春放弃继承,因此上述遗产由其儿子张忆一人继承。

④ 张忆账户资金来源材料

微信要求:工资流水等,用于显示张忆本人账户收入来源。

已找到两份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活期账户工资交易明细

2 页
文件列出的记录45 笔
文件显示总收入326,837.89 元
实际记录日期2023-03-15 至 2026-09-15
  • 客户名称:张忆;建行账户尾号 9302;文件查询区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
  • 文件内实际列出的第一笔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最后一笔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
  • 付款单位包括:武汉芭美美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蜕涩服饰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度空间服饰有限公司、武汉卡瑞秋服装有限公司、武汉迈拓者服装有限公司。
  • 45 笔记录中包含“工资”“代理付款”“代收付”等摘要;其中 2026 年 5 月 14 日一笔摘要为“差旅费”,金额 371.00 元。
  • 文件生成时间:2026 年 9 月 24 日 12:54:50。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活期账户收入交易明细

55 页
查询区间2016-01-01 至 2026-09-24
文件显示总收入3,931,641.80 元
页数55 页
  • 客户名称:张忆;建行账户尾号 9302。
  • 该文件为收入交易明细,记录类型包括支付宝转账/提现、财付通转入、现金或 ATM 存入、银行转账、工资、退款及结息等,并不只包含工资。
  • 文件生成时间:2026 年 9 月 24 日 12:23:00。
当事人补充说明(不是 PDF 摘录):2023 年以前的相关收入,主要通过企业支付宝转账或现金发放;付款流程调整后,才逐步改为当前流水中显示的方式。

微信清单中暂未在本地找到的项目

以下均以当前本地文件夹为准。

共 5 类
  1. 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或执行裁定书全文。
  2. 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的正式冻结回执,以及具体限制金额和期限;支付宝、银行卡限制页面因不允许截图,当前没有截图文件。
  3. 近期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或明确的无过户记录证明。
  4. 张海鹰名下银行账户流水及未向张忆转账的对应记录。
  5. 遗产清单、遗产清点记录或遗产处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