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状态
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 ✓执行依据为宁安市人民法院(2025)黑1084民初3557号民事调解书。
- ✓调解书载明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并涉及抵押房屋处置。
公积金方律师沟通称拍卖后再解封。目前本人尚未取得书面的冻结明细,也不清楚各账户具体冻结金额和期限。因支付功能受限,日常生活、信用卡还款和正常周转已受到影响。
以下只陈述目前发生的事情和本人的真实想法,不代替律师判断。
案件状态
房屋情况
账户情况
本人想法
以下内容来自近期沟通,目前尚未在本地文件中看到相应书面材料。
01 · 房屋处置
02 · 拍卖节点
03 · 解封沟通
04 · 现实影响
冻结状态、现实影响和本人想法来自当事人陈述;金额、责任范围与房屋信息来自现有法院文书。
仅整理文件中已经出现的内容,原始文件可点击查看。
01 · 执行依据与责任范围
02 · 当前执行措施
03 · 房产执行主线
04 · 个人收入材料
05 · 信用卡与周转情况
以下只是本人的真实态度和困难,具体法律处理方式以律师意见为准。
愿意配合查勘、交钥匙、腾退和网拍,并同意拍卖款依法用于清偿本案债务及费用。
调解书已经写明抵押房屋可以拍卖、变卖并以所得价款受偿。
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支付受限,已经影响工资使用、日常生活、信用卡还款和正常周转。
如果各方认为合适,本人愿意在等待房屋拍卖期间,每月按协商金额支付,相关款项计入本案已清偿金额。
这里只客观列出当前材料现状。
执行材料
房屋材料
生活情况
收入说明
仅附上与冻结、生活费用和执行和解有关的公开规定,供律师查阅。
比例与额度
最高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控制财产以足以清偿生效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和执行费用为限;发现明显超标的额的,可依申请或依职权解除超出部分。
执行财产选择
最高法相关意见载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时的财产选择,以及被执行人提出先执行某项财产时的处理原则。
程序资料
《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三十六条载有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时提出书面异议的相关内容。
必要生活保障
最高法查冻规定第三条载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生活费用的相关内容。
账户使用
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 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载有冻结银行账户应明确具体数额,以及冻结之外资金流转和账户使用的相关内容。
执行和解
最高法执行和解规定允许双方自愿协商变更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通常应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提交法院并获得认可后,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可以准许。若未按约履行,对方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文书的执行;恢复执行时,已经履行的部分应依法扣除。
按现有材料和近期沟通整理。
以下为已经放入文件夹的银行流水信息。
工资付款单位包括武汉芭美美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蜕涩服饰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度空间服饰有限公司、武汉卡瑞秋/迈拓者服装有限公司。当事人补充说明:2023 年以前相关款项通常通过企业支付宝转账或现金发放,并非企业对公银行账户直接转账;相关支付流程调整后才逐步改变。目前文件夹内尚无对应的企业支付宝记录、工资表、劳动关系、个税或社保材料。对 55 页全量收入流水进行文本检索,未检出“张海鹰”或“14,420.53”关键词;这只说明该份流水中未直接出现对应文字。
辅助材料默认收起,需要时再点开原 PDF。
民事调解、还款余额、抵押房屋、继承范围冲突与个人工资来源的关键页。
(2025)黑 1084 民初 3557 号民事调解书,分拆为 4 个 PDF。
包含开庭核对、举证质证、张忆陈述、法院询问、调解方案及调解协议。
0-72.pdf 主要为原告提交的死亡与户籍、借款抵押、购房权属、贷款查询及两组还款明细;73-75.pdf 页面盖有“被告举证”标记,分别为放弃继承声明及继承公证。
一份为 55 页全量收入交易明细,一份为 2 页工资交易明细。